娄绍光:莫让“河长制”变成“河长秀”

2015-05-27

  5月26日上午,县委书记娄绍光率队到桥头镇开展“河长制”督查活动,走访督查了菇溪河五期截弯取直点、菇溪河三期“菇溪滩”曝光点、菇溪河两岸绿化工程施工现场,以“河长”身份指导、协调、督查治水工作。


    在菇溪河五期截弯取直点施工现场,娄书记一行先后对桥头菇溪河在建工程工地进行了视察。每到一处施工现场,娄书记都仔细询问施工的前期工作情况、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难点等相关事宜。公司项目负责人就娄书记关心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。娄绍光详细了解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;在菇溪河三期“菇溪滩”曝光点,娄绍光听取相关汇报后说,针对媒体关注的“五水共治”中出现的热点问题,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、精准、正面地公布信息,消除不良影响;在菇溪河两岸绿化工程施工现场,娄绍光指出,菇溪河两岸绿化工程是菇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,更是进一步塑造桥头新形象、优化城镇发展环境、增强综合竞争力的迫切要求。这是桥头企业家为治理家乡母亲河的一大善举,要严把质量关,把景观公园打造成桥头的靓丽风景线。

 

  督查中,娄绍光指出,实施“河长制”是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也是市委市政府、县委县政府抓治水的具体行动,要切实通过推进“河长制”工作,进一步提高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。要充分认识到问题在水里,根子在岸上,落实“河长制”要立足“五水共治”来提升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。

    “‘河长制’要向镇级河道延伸,实现全覆盖,镇级以上河道还要配备督查长和河道警长,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、督查长和警长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”娄绍光强调,要高度重视“河长制”工作,莫让“河长制”变成“河长秀”。要认真贯彻“河长制”,全面落实“管、治、保”的职责,县、镇级河长要带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,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,切实形成“河长制”推进的强大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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